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3-12-11 20:38:54 |  访问:582

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秉持朱镕基同志亲笔题写的“不做假账”校训,始终坚持“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为满足学院事业的发展和提升,现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欢迎所有有志之士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道正派。

(三)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四)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敢于担当。

(五)外省市应聘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教研部计划招聘教研人员2名。

学历:博士研究生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11以后出生)优先

专业: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应用经济学类

其他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优先

岗位描述:1.研究生的日常教学和论文辅导工作;2.从事相关课程与案例的开发工作;3.从事各专业的理论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4.参与各类课题的申报、研究及短期高端培训工作;5.服务财政中心工作;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事项说明

(一)招聘目标

公开公正,唯才是举。坚持优胜劣汰,杜绝裙带关系,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不拘一格,多元选才。围绕我院应用型、国际化特色,不断开拓思路、拓展渠道,为特色发展遴选特色人才。

科学配置,按需取才。聚焦可持续发展,分析员工结构,对接多平台,科学预判,适时补缺。

人岗相适,量才而用。采用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按岗选人,量才而用。

(二)招聘基本程序

1.公布招聘计划并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件、信件、招聘网站、现场招聘会、线上报名等形式提交简历。在岗位未招满前,对应岗位招聘计划在本年度内持续有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专业要求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学院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评。

3.考察。考试测评前,所有进入考试测评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评。高层次人才进行试讲面试。面试小组成员为师资招聘委员会成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综合评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交至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高于等于60分的应聘者进入面试。面试小组成员为管理人员招聘委员会成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交建议名单至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排名第一的试用人员主动放弃,可依次顺延递补。

4.背景调查。学院通过政审人事档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拟聘用人员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入职体检。

6.公示。拟聘用人员通过背景调查、体检后,学院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纪律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提供详细、真实、准确的信息,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行为,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不得录用。

(四)报名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应聘教研人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岗位申请表: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邮政编码:201702

联系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人事办公室徐老师、韩老师

电话:(021397680783976803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mailhr@snai.edu

(五)学院招聘工作监察小组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邮政编码:201702

联系人:招聘工作监察小组(薛老师)

电话:(0216976802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