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4-20 03:12:08 |  访问:91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委托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

三、招聘基础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良好。

(二)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能适应泵站巡护、河道及山塘管护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观测、养护的劳动强度。

(三)征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能在体检前提供征信报告。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在体检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一)综合辅助性岗位(2名):主要起草和修改公司各类文件、会议记录等及整理档案资料,并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要求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从事综合岗位或文秘、汉语言文学、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河道巡查专管员(1名):主要从事丰泽区所辖河道(内沟河、湖库)的日常巡查、信息反馈和配合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按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手机软件记录巡河事件,并填写纸质记录文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电工证,年龄要求20周岁(含)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需具备2年以上机电设备相关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河道巡查或机电维修相关工作经验,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三)山塘水库巡查专管员(1名):主要从事山塘管护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观测、养护等基本维修养护工作。对水库库区和设备进行巡查、设备设施养护、观测预报、违章记录、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维修养护及保洁等工作。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电工证,年龄要求20周岁(含)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需具备2年以上机电设备相关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山塘水库巡查或机电维修相关工作经验,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四)泵站运营组长(3名):主要从事市政污水泵站巡检、维护维修及处理日常投诉等管理工作。电气、机电、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电工证、维修电工证(或机电维修相关专业资质证书)、驾驶证(C证),年龄要求25周岁(含)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具有5年及以上泵站管理或机电设备施工、维修等相关工作经验、机电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五)泵站日常巡护辅助人员(1名):主要从事市政污水泵站巡护及处理日常投诉工作。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持有电工证,年龄要求20周岁(含)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需具备2年以上机电设备相关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泵站巡护或机电维修相关工作经验,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五、劳动薪酬

通过录用人员,综合辅助性岗位、河道巡查专管员、山塘水库巡查专管员、泵站日常巡护辅助人员月薪资待遇约4000-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泵站运营组长月薪资待遇约6000-8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根据不同岗位届时具体确定,年底绩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发放。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各类证书等材料拍照或电子扫描的方式打包压缩成文件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qzszps@163.com。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公司届时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和业务实操测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面试、体检、实操均合格的人员即录用。

联系人及电话:小李15294565005

推荐:更多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